东莞房价一年涨幅不得超过3% 2021年房价预测是涨还是跌?
4月29日,广东省东莞市住建局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的通知(东建房〔2021〕4号)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其中提出新房备案价上调空间控制在5%以内,而未售出的新建商品住房上调销售价格的间隔时间,由取得预售许可证(现售备案证书)后半年延长至一年,涨幅不超过3%(含本数)。下调销售价格的间隔时间维持半年不变,降幅不限。
《通知》内容提到,经审核确认的新建商品住房申报价格,作为该项目在本年内申请办理预(现)售批次的平均申报价格,开发企业可根据拟办预(现)售楼栋的情况自行定价,但须以幢(栋)为单位申报销售价格,同一批次不同幢(栋)申报均价相差幅度不超过10%(地面建筑层数4层及以下的住宅同一批次不同幢(栋)栋申报均价相差幅度不超过40%),同一幢(栋)单价最高与单价最低的住宅单价相差幅度不超过25%。
另外,通过协议转让等方式取得土地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,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首批首次申请办理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,其销售价格定价原则参照招拍挂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,其中可售楼面地价按照不高于所在镇街(园区)上一年度挂牌出让住宅用地平均可售楼面地价的90%确定,上一年度无住宅用地挂牌出让的,参照房价水平相当的周边镇街(园区),按不高于其上一年度挂牌出让住宅用地平均可售楼面地价的90%确定。
《通知》明确提出,要从严控制在售项目价格涨幅。
该项目如按第二点的定价原则计算的控制价格低于现价,可按现价执行,如按第二点的定价原则计算的控制价格高于现价,则可比上一批申报均价上涨不超过5%且不得高于计算价格。未售出的新建商品住房上调销售价格的间隔时间,由取得预售许可证(现售备案证书)后半年延长至一年,涨幅不超过3%(含本数)。下调销售价格的间隔时间维持半年不变,降幅不限。
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澎湃新闻(www.thepaper.cn)表示,第二批项目价格涨幅最多是第一批基础上5%的规定,有助于抑制房企随意申报价格、无序上涨的做法。而一年涨幅不得超过3%的做法可以房企频频申请调价的冲动,类似频率减少也使得调价的空间减少,进而倒逼房企主动按既有价格销售。
以下为全文:
各园区、镇(街)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市场监管分局、不动产登记中心,各房地产开发企业:
为贯彻落实“房住不炒”精神,切实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,引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,有效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,保持房价总体稳定,根据国家、省相关工作部署以及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》(东建〔2021〕6号)规定,经市人民政府同意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坚持目标导向加强房价调控
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重点监测城市的标准要求,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,科学研判市场动态,准确把握发展趋势。当房价出现较快上涨势头时,可根据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,根据区域房价水平、供需情况等,设置差别化价格调整幅度,切实保持房价平稳可控。
二、积极引导企业科学合理定价
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,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首批首次申请办理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,应根据可售楼面地价、合理建安成本、合理销售管理成本、应交税费、合理利润等因素,合理制定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,并在申请办理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申报。如经审核发现开发企业申报价格明显不合理的,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暂停核发预售许可证或暂不办理现售备案。经审核确认的新建商品住房申报价格,作为该项目在本年内申请办理预(现)售批次的平均申报价格,开发企业可根据拟办预(现)售楼栋的情况自行定价,但须以幢(栋)为单位申报销售价格,同一批次不同幢(栋)申报均价相差幅度不超过10%(地面建筑层数4层及以下的住宅同一批次不同幢(栋)栋申报均价相差幅度不超过40%),同一幢(栋)单价最高与单价最低的住宅单价相差幅度不超过25%。
通过协议转让等方式取得土地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,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首批首次申请办理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,其销售价格定价原则参照招拍挂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,其中可售楼面地价按照不高于所在镇街(园区)上一年度挂牌出让住宅用地平均可售楼面地价的90%确定,上一年度无住宅用地挂牌出让的,参照房价水平相当的周边镇街(园区),按不高于其上一年度挂牌出让住宅用地平均可售楼面地价的90%确定。
三、从严控制在售项目价格涨幅
本通知施行之日前已办理过预(现)售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,后续批次住宅按以下办法申报销售价格:
该项目如按第二点的定价原则计算的控制价格低于现价,可按现价执行,如按第二点的定价原则计算的控制价格高于现价,则可比上一批申报均价上涨不超过5%且不得高于计算价格。
未售出的新建商品住房上调销售价格的间隔时间,由取得预售许可证(现售备案证书)后半年延长至一年,涨幅不超过3%(含本数)。下调销售价格的间隔时间维持半年不变,降幅不限。
四、督促企业及时申请办理预售
各园区、镇(街)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对辖区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的巡查监督,如发现已达到预售条件不及时申请办理预售的,应立即发出提示函,督促开发企业尽快申请办理预售,并同时抄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。发函提示一个月后,开发企业无正当理由仍不提交预售申请的,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暂停办理该项目预售,并通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暂停办理该项目在建工程抵押手续。开发企业需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具承诺函,承诺该项目剩余住宅楼栋达到现房销售条件后申请办理现售。
五、加强商品住房明码标价监管
开发企业应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,实行明码标价和“一房一价”,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。商品房经营者应当按照《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》实行明码标价,不得有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,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等违规行为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,将加大对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监管力度,并加强联合惩戒。
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此前相关文件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,以本通知内容为准。
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1年4月29日
2021年房价预测是涨还是跌?
有人说:“我们国家目前最不缺的就是房子,而最缺的也是房子”。这句话看似有些矛盾,实则是直指楼市存在的核心问题,那就是有少数人持有了大量的房产,导致在住房资源过剩的情况下,楼市还存在住房资源紧缺的情况。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,截至2019年底,我们国家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超过39平方米,户均超过1.5套。那么我们国家到底有多少套房子呢?
根据经济学家任泽平在《中国住房存量测算:过剩还是短缺》的报告中指出,截至2018年底,我国城镇存量房产多达3.11亿套,而这个数据在1978年只有3100万套。可以看出,从改革开放以来,我们国家的城镇住宅数量增长了9倍之多。如果按照一套房子居住3个人,3.11套房子就可以9.33亿人,而我们国家的城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0.6%,也就是全国城镇人口在8亿多人。可以看出,在2018年时我们国家的住房资源就足以够现在的城镇居民居住,并且还会有剩余,房地产行业又经历3年的时间发展,目前住房资源过剩的问题只会更加严重。
但是大家也都知道,虽然现在住房资源已经足够在城市工作生活的家庭一户一套,但是依然有很多刚需购房者没有房子,还在租房生活。可以看出,这种现象就刚好符合了“最不缺的是房子,最缺的也是房子”这句话,这就是因为大量房产被囤积在了少数人手中。虽然对于很多炒房团和炒房客手中的房产无法统计,但是仅仅通过“房叔”、“房姐”等持有的房产数量就可以看出,社会中有很多人持有房产的数量多得让人无法想象。另外,根据证券机构统计的上市公司财报显示,在2019年在A股上市的公司中有一半公司都以投资为目的囤积了房产,大约持有130万套。
要知道,这只是在A股上市的公司持有的房产,全国还有那么多在香港、美国和新加坡等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以及没有上市的公司。因此可以看出,我们国家大量的房产都被少数人囤积在手中。正是由于投资客的存在,才导致房价在住房资源已经过剩的情况下还能继续上涨。面对高房价问题和炒房客投资炒作楼市的问题,国家在2016年9月开启了对楼市调控的模式。在近5年的时间的调控下,房价上涨的势头已经慢慢被遏制了下来,并且不少城市从2017年以来就出现了回调现象,甚至有不少城市房价下跌幅度还不小。
但是,就算是到了2021年,很多人们依然坚信房价还会继续上涨,现在仅仅是房价短暂的回调。对于刚需购房者来说,他们依然担心房价会突然大涨,楼市有一点风吹草动就可以牵动刚需们的心神。这是为什么呢?这是因为总体房价还在继续上涨,虽然楼市调控不断收紧,但是不少城市的房价依然在继续上涨,就是平均房价,从2016年楼市调控以来都在不断上涨。根据统计数据显示,截至2020年底,我们国家的平均房价已经高达9860元/平方米,另外根据易居研究院的调查统计数据显示,在2021年的前2个月,全国100城新建商品房平均房价为11030元/平方米。可以看出,目前全国平均房价不仅还在继续上涨,并且已经突破了万元大关,这意味着以后一套房子要百万元起步了。由于房价还在不断上涨,对于还没有房子的刚需们,自然是非常担心房价再度上涨。
从今年以来,国家对楼市的调控政策在不断收紧,可以看出国家对楼市调控的决心。那么对于2021年的房价到底会如何走势呢?对于这个问题,王蒙徽明确对楼市调控政策明确表态:
记者: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,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采取哪些举措?王蒙徽:房地产长效机制实施以来,在各方共同努力下,房地产市场总体运行平稳,基本实现了稳地价、稳F价、稳预期的目标。下一步,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定位,时刻绷紧房地产市场调控这根弦,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,强化城市主体责任,因地制宜、多策并举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——摘自人民日报对住建部王蒙徽专访。
通过住建部部长王蒙徽的对楼市调控政策的表态,特别是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”这13个字可以看出,2021年房价的走势大概率还是以稳定为主,并且调控政策依旧不会放松。“房子是用来住的,不是用来炒的”,楼市在这种定位和住房资源已经过剩的大环境下,房价不仅失去了大涨的基础,也失去了大涨的动力。
结语:2021年房价走势以稳定为主,房地产行业也会平稳健康发展。对于刚需购房者们来说,不用再担心房价会出现大涨,当然也不用担心房价会出现大跌。其实这种房价走势不仅有利于房地产行业和经济健康稳定地发展,对于刚需购房者也是购房的好时机。对于刚需,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2021年是一个不错的购房机会。但是刚需也没有必要购买超出自己经济承受范围的房子,如果实在是经济能力不允许,也可以等攒够钱以后再买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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